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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05日通过「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」,订定董事会每年应至少执行一次针对董事会、董事成员、薪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之绩效评估。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之执行,应每三年由外部专业独立机构或外部专家学者团队执行评估一次。董事会内部及外部绩效评估结果,应于次一年度第一季结束前完成。
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,包含下列面向:
一、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。
二、提升董事会决策品质。
三、董事会组成与结构。
四、董事的选任及持续进修。
五、内部控制。
董事成员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,包含下列事项:
一、公司目标与任务之掌握。
二、董事职责认知。
三、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。
四、内部关系经营与沟通。
五、董事之专业及持续进修。
六、内部控制。
功能性委员会(薪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)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,包含下列事项:
一、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。
二、功能性委员会职责认知。
三、提升功能性委员会决策品质。
四、功能性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。
五、内部控制。
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